背景
深圳某家具城,主要经营进口家具。据说,近日有5家欧洲家具企业的7名老总代表,将50家国内外家具厂与该家具城签订的委托打假协议书及1000万元的支票交给该家具城,该1000万元支票作为50多家国外家具制造企业共同出资在华设立的打假基金,给该商场作为打假费用。无论他们的家具在国内哪个地方发现仿冒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,该商场都有权动用这笔基金打假。有人说,1000万元打假,说明外商企业对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视;有人说,1000万元打假,商场有作秀之嫌。那么,你如何看待这个问题?
无具体操作细则就不过是变相广告罢了
我认为,依以往惯例,这多半又是一种变相广告。商家并不真的想打什么假,而是以此做一个大广告,吸引顾客的眼球。当然,这也无可厚非,商家通过各种方式现身,越新奇越好,以达到人气旺的目的。真正较真的人,估计也是少数。而现在不是有很多解释权在商家的最后一招对付较真的人吗?一个仅仅给出一个大框框的所谓行动是靠不住的。它所追求的不过是轰动效应而已,让他认为有必要的潜在客户通过常规方式获取该信息,对它所策划的行销方式感兴趣,达到俘获人心的目的。让那些肯花高价的人买到一个心理安慰,以为真的有1000万元在保证着他所买的东西的品牌价值。至于以后遇到“李鬼”,这假要不要打,如何打,那又是后话了。宝安读者晓语
专款到位,体现打假决心
某家具城的1000万元打假资金到位,表现他们打假的决心。有了专用基金,一旦发现仿冒其品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,他们便可派出专人使用专款及时侦破,再不因为没有专款而请示、研究、讨论、审批,把事情拖了下来,让假冒伪劣泛滥。这举措值得肯定。
有人怀疑商场花1000万元打假是在“作秀炒作”,我以为,只要他们的货是真的,服务是实的,敢表此态,且将资金到位,以此行为来做一做真“秀”有何不可?这千万元用于打假是否有诈?应让实践来检验,不必先怀疑。宝安读者高致贤
重赏打假,效果肯定不凡
长期以来,困扰消费者的一个问题是: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去找商场理论,但商场总把责任推到厂家,而厂家又不予理睬或是找各种借口搪塞,消费者苦于投诉无门。真要把厂家告上法庭,又有点害怕厂家“财大气粗”,打不过。有了这1000万元就不同了,有经济后盾,消费者不用再“自认倒霉”,都会乐意举报。
我认为,只要消费者站在“打假”线上为自己争取利益,就等于断了“假冒伪劣”的销路。没有销路,还有谁去造假呢?平湖读者梁勤
打假可营造良好的竞争环境
我非常赞同这种做法,一方面说明他们比较重视自己的知识产权;另一方面也表明他们要联手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,而这正是市场经济所需要的。
我国已经实行了市场经济,市场竞争也日益激烈,但是市场经济不是无序竞争,它既是竞争经济,也是法制经济,更是诚信经济。在这个舞台上,每一个厂家和商场都要严格按照市场规律的法则行事。对于厂家来说,它要创自己的品牌;对商场来说,它要吸引更多的消费者,同样也需要创自己的品牌。如果假货充斥市场,得罪了消费者,最终受害的还是厂家和商场,而且更为严重的,是它还会破坏我国刚刚建立起的市场经济体制。所以我认为,花1000万元打假并不过分。
商场之意不在打假而在树立品牌形象
我认为,商家大力宣传这一口号,是“醉翁之意不在酒”。商家看重的是这一宣传语所带来的暗示效应,这是一种推广宣传的方式,借此来向消费者表明,“我们的货品是真货,绝无赝品”,当然也极有可能是经销商与厂家联合推出的一种商业策划行为而已。
商家这种做法还是有针对性的,在如今鱼目混珠的市场环境下,如果不采取有效的措施,不树立品牌意识,真品极有可能被众多“李鬼”围攻。因此,我认为商场拿1000万元打假是真是假并不重要,重要的是商家能够取信于消费者,以货真价实的诚信度来赢得消费者的信赖,那才是大家期望看到的双赢局面。宝安读者高一
编辑留言
用1000万元专款来支持打假,可谓创举,必能吸引消费者的眼球。我们希望商家不是“作秀”,而是用实际行动来打击假冒伪劣商品,树立自己的品牌,千万不要流于口头形式,欺骗消费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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